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包头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化解市场风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挽救危困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发布10个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成果,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即日起,本微信公众号开设“包头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专栏,陆续展播相关案例及解读,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强化规则指引。
包头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目录
包头中院:包头某新能源公司执破融合转和解案
案例一
包头某新能源公司执破融合转和解案
受理法院: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某新能源公司因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无法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经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2023年6月26日开发区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
2024年6月,该案恢复执行,经申请人书面申请,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2日将该案移送包头中院进行破产审查,包头中院立案后由破产法官与执行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执破融合合议庭发现该公司有强烈的继续经营的愿望,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经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就破产制度进行讲解,并就双方纠纷悉心调解后,该新能源公司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申请人向法院递交了撤回破产申请的申请书,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多年恩怨就此化解。7月11日,包头中院作出准许撤回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典型意义
执破融合工作的推进与完善,系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
本案是主动适用执破融合工作思维,在执转破审查中强化调解意识,积极挽救企业的典型案例,也系包头市人民法院执破融合第一案。
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6天即圆满解决。包头中院准确识别有继续运行价值和活力的企业,为困境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审理过程中,创新组建执破融合合议庭,灵活运用涉中小微企业破产和解机制,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在破产审查阶段和解化债,债权人合法权益兑现与公司挽救的有机统一,达到了双赢的社会效果。该案的成功办结为大力推进执转破机制解决企业债务纠纷,助推“终本清仓”提供了全新的范例。
来源:包头中院



编辑:郝莉媛
一审:张宏志
二审:郄凤平 段玮玮
三审:宋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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