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扎实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不匹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收费不透明等问题;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小区公共区域广告、车位租赁、场地使用等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公示、未足额返还业主、违规截留挪用等问题。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公示流程不合规,虚报冒领、违规支取、使用不透明等问题。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小区存在消防设施、安防监控、楼道照明、供水供电、绿化、道路等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日常巡查不规范、养护不到位、故障维修不及时等问题。
(五)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电梯日常维保缺位、超期服役、故障频发,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进缓慢、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六)12345问题投诉处理不及时:重点征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物业服务领域问题投诉处理推诿敷衍、处置拖延、整改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七)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前期物业选聘及管理不规范;以维权为名,实则通过恶意引导小区舆论等方式,达到控制业委会、更换物业、侵占公共收益、骗取维修资金等私利的“专业物闹”;街道社区及物业管理相关责任单位推诿扯皮;物业服务企业从事保安服务活动违法违规问题;无故阻挠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进入小区开展配送服务。
二、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坚持客观、真实、负责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举报时请尽量提供具体清晰的线索信息,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小区名称、地址、涉事物业企业、具体情况、发生时间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合同、收费票据、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公示截图等),便于精准核查、及时处置。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所有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向属地住建(物业主管)部门反映问题线索,具体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3110038
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2143004
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5138360
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6971822
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4135751
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0472-5881151
石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8728087
土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8015841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6947152
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8428160
白云矿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0472-8023225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业主如实反映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我们将对线索严格保密、汇总整理、认真核查,经核查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的物业服务环境。
特此公告。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扎实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不匹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收费不透明等问题;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小区公共区域广告、车位租赁、场地使用等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公示、未足额返还业主、违规截留挪用等问题。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公示流程不合规,虚报冒领、违规支取、使用不透明等问题。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小区存在消防设施、安防监控、楼道照明、供水供电、绿化、道路等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日常巡查不规范、养护不到位、故障维修不及时等问题。
(五)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电梯日常维保缺位、超期服役、故障频发,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进缓慢、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六)12345问题投诉处理不及时:重点征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物业服务领域问题投诉处理推诿敷衍、处置拖延、整改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七)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前期物业选聘及管理不规范;以维权为名,实则通过恶意引导小区舆论等方式,达到控制业委会、更换物业、侵占公共收益、骗取维修资金等私利的“专业物闹”;街道社区及物业管理相关责任单位推诿扯皮;物业服务企业从事保安服务活动违法违规问题;无故阻挠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进入小区开展配送服务。
二、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坚持客观、真实、负责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举报时请尽量提供具体清晰的线索信息,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小区名称、地址、涉事物业企业、具体情况、发生时间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合同、收费票据、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公示截图等),便于精准核查、及时处置。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所有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向属地住建(物业主管)部门反映问题线索,具体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3110038
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2143004
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5138360
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6971822
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4135751
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0472-5881151
石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8728087
土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8015841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6947152
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72-8428160
白云矿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0472-8023225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业主如实反映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我们将对线索严格保密、汇总整理、认真核查,经核查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的物业服务环境。
特此公告。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