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 司法“放水养鱼”激活民营经济新动能
2025-05-15

5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闻通报会。

会上,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亚丽发布了《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提升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为核心标准,积极倡导审慎、善意、文明司法,提出畅通院企沟通联络、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做优做细司法便民举措等20条具体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为市场主体提供权利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闫宝安说:“以前一些企业不太注重自己的信用,导致在招投标、合同签订等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现在我们通过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不仅提升了他们重新进入市场的信心,还向社会释放‘失信受限、守信受益’鲜明信号,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到‘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的良性循环,对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扩大高质量生产的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总结推广全市法院助企纾困的创新举措和成熟经验做法,会上还发布了10件涵盖管辖争议解决、合同纠纷化解等多个领域的典型案例。案例充分展现了全市法院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企业预防化解经营风险,不断优化涉企执行举措的担当作为。

“在某电气公司诉某电力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由于被告公司的财产被查封,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难以偿还高达9000多万元的诉讼欠款。我们综合分析后认为双方分歧较大,且本案诉讼标的高,如果不能妥善化解,无法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所以决定加强调解工作,努力促成该案件调解、和解。”固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梁晶说,“通过调解,我们解除了对该公司财产的查封,让被告公司顺利复工复产,及时恢复造血功能。而被告公司在企业正常运转过程中,拿出部分经营利润用于偿还欠款,从而实现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佳的诉讼效果。”

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工作方案》的落地实施,持续推进严格公正司法,规范市场秩序,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包头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嘉伟;实习记者:张语嫣;编辑:姜卉;一审:赵遐;二审:张群群;三审: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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