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交运输函发〔2025〕22号)已印发。我局以上级文件为指导,强化各级责任,推动部门协同联动,出台了《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一)责任划分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主城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指导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属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属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二)补贴标准
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
(三)申领渠道
线上:搜索关注“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选择进入【货车补贴申领】栏目,进入“内蒙古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领平台”进行相应操作。
线下:主城区前往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服务站提交材料办理,旗县区前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办理。
(四)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0472-5999320
东河:0472-5999205
青山:0472-5995871
昆区:0472-2127816
石拐:0472-5999205
九原:0472-5999205
高新:0472-5995871
土右:0472-8912373
白云:0472-8510777
达茂:0472-8421656
固阳:0472-8261738
监督举报电话: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科技科:5909106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30-17:00)
请广大货运从业者积极咨询,广为宣传,我们将协同公安、商务、财政部门优化审核流程,加快资金拨付流程,全力推动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让更多的货车从业者享受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