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卫士府去年未供暖期间暖气费何时能退

  • 刘峰
  •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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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卫士府去年10月15日开始没有给供暖,到12月11号家里才来暖气,而且温度不达标。今天今年暖气费交了也没有退,方兴卫士府开发商和供热单位还有咱们的政府监管部门协商这么久了是否有结果?希望督促开发企业和富磊供热公司尽快协商一致退还去年未供暖期间的暖气费。
已回复 稀土高新区党务综合部

已审核    2023-10-31 09:18:00

已转办  稀土高新区党务综合部  2023-10-31 09:18:00

已受理  稀土高新区党务综合部  2024-02-23 14:42:48

已回复  稀土高新区党务综合部  2024-02-23 14:42:59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稀土高新区党务综合部 2024-02-23 14:42:59
尊敬的市民,您好!

经了解,2022-2023年采暖季方兴衞士府属于新建小区第一年供热,开发商收取供热费并全额缴付富磊热力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供热时间为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在实际供热过程中,供热公司已将供热管线铺设至小区红线,但建筑红线内由开发商建设的供热设施、管网在 2022 年 10 月15 日不具备供暖条件,在当年 11 月 25 日才开栓供暖,延迟供热 40 天。就延迟供热产生的热费退还问题,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与相关企业对接并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要求开发商与富磊热力公司先行搁置矛盾,保障业主正当权益,积极协商退费主体、金额、时间、流程等事宜,但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开发商已将热费退还等问题起诉至法院,该问题以进入司法程序,等待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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