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胜源滨河小区开发商2012年9月5日与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燃气管道入户合同》,合同签订后,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立即开始施工,2013年11月24日胜源滨河项目竣工,2014年1月24日验收完毕,小区内共有955户用户,其中762户已经通气,193户尚未通气。按照合同第三条第二点约定,胜源滨河小区开发商以分期的形式支付合同价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即为合同价款结算日,胜源滨河小区开发商应向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款项。但胜源滨河开发商未按照合同履行付款约定进行付款(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已对开发商提起诉讼),导致剩余193户的通气工作无法进行。
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公司在2021年12月1日对胜源滨河开发商进行了起诉,2021年12月16日法院下达了《诉讼判决书》,明确要求开发商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欠款全部结清,但截至目前开发商仍未结清所欠款项。燃气公司正在积极催缴开发商所欠款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督促开发商尽快履行法院诉讼判决,缴清所欠工程款。我中心也会督促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提前做好小区剩余住户的通气准备工作,待拖欠款项全部结清后,第一时间为小区完成送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