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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2-07 10:47:11
已转办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02-07 10:47:11
已受理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02-21 15:46:54
已回复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02-22 11:24:02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包医保发〔2023〕66号)文件,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2024年度包头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一)城乡居民、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二)在校在园生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我局工作人员已向您致电告知可正常享受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