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沟村企业征收农田用作旅游用地相关问题咨询

  •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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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刘三沟村挨着春坤山旅游区,旅游景区近年来为了扩大规模,征用村里农田,目前部分村民将土地转让,并得到了企业的补偿,且企业将土地确权证收走。 有以下问题: 1.征收土地是否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主持相关工作? 2.企业是否有权收走土地确权证? 3.村民收取相关补偿,并将确权证上交企业后,是否意味着永久放弃了对农田的承包经营权? 4.这些土地是否在将来永久性成为企业用地? 土地性质永久性发生改变?
已回复 固阳县委办公室

已审核    2024-02-18 09:50:21

已转办  固阳县委办公室  2024-02-18 09:50:21

已受理  固阳县委办公室  2024-02-20 11:53:16

已回复  固阳县委办公室  2024-02-23 16:49:52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固阳县委办公室 2024-02-23 16:49:52
尊敬的市民,您好!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相关部门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解答,关于大庙村刘三沟村组企业征收农田用作旅游用地的问题:目前该处农田已经由政府部门按程序审批,从集体土地变更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后挂牌出售为建设用地,企业征收土地时取得了村民同意、签订补偿协议并给予了补偿,企业因登记信息收集的村民的土地确权证,在登记完毕后已进行返还。经电话反馈后,您对答复表示满意,感谢您对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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