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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2-18 09:50:21
已转办 固阳县委办公室 2024-02-18 09:50:21
已受理 固阳县委办公室 2024-02-20 11:53:16
已回复 固阳县委办公室 2024-02-23 16:49:52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相关部门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解答,关于大庙村刘三沟村组企业征收农田用作旅游用地的问题:目前该处农田已经由政府部门按程序审批,从集体土地变更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后挂牌出售为建设用地,企业征收土地时取得了村民同意、签订补偿协议并给予了补偿,企业因登记信息收集的村民的土地确权证,在登记完毕后已进行返还。经电话反馈后,您对答复表示满意,感谢您对工作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