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六新苑提前催缴物业费并收取滞纳金是否合规

  • 郎吉杰
  • 7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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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现在才四月份,青六新苑物业就开始发催缴收费单,要求业主提前预交今年一年的物业费,五天不交就生成滞纳金,这一年没过完凭什么产生滞纳金,物业不把每年的收费明细公示,需要服务的都没有做到位,为什么要业主还没享受到完整服务就收费?是否合规?
已回复 青山区委网信办

已审核    2024-04-15 10:17:11

已转办  青山区委网信办  2024-04-15 10:17:11

已受理  青山区委网信办  2024-05-21 09:17:30

已回复  青山区委网信办  2024-05-21 09:22:05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青山区委网信办 2024-05-21 09:22:05
尊敬的市民,您好!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该小区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规定,物业企业可以按照合同违约收取违约金,物业企业已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行公示,其中包括收费明细。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已约定缴费时间,居民对此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更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办理单位: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72-365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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