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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4-18 15:01:02
已转办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4-18 15:01:02
已受理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4-24 15:28:39
已回复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4-24 15:28:54
您好,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抵押注销业务无需本人办理,流程主要包括核实借款人注销信息、调取档案材料、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注销证明》《授权委托书》、提交相关材料至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注销业务,承诺包头市市区内房屋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注销。感谢您的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详情咨询热线:12329。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472-697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