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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5-20 08:55:33
已转办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5-20 08:55:33
已受理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5-22 09:09:15
已回复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5-29 09:28:41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经与区城管执法局核实,接到网民留言后,区城管执法局立即指派市容环卫股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理,经了解,三家共享单车企业未在东河区东门大街清真大寺斜对面星月家园9号楼前设置停车点位,用户是借用了附近的点位随意停放,现市容环卫股已督促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加强该处共享单车的清理力度,并对周边停车点位进行合理规划,方便小区居民出行。感谢您对东河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