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社区食堂和社区活动室设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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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在东河区社区食堂和社区活动室设置条件是什么?
已回复 东河区委办公室

已审核    2024-05-21 09:25:57

已转办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5-21 09:25:57

已受理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5-23 08:39:43

已回复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5-29 16:02:11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5-29 16:02:11
尊敬的市民,您好!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经与铁西街道核实,新建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50平方米。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或现有设施用房未达到规划要求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社区服务用房原则上建在居民区的中心地带,上下水、供电、供暖、厕所等设施配套齐全,位于居民楼内的应设置在第一层和第二层,便于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居民出入。工作人员已与网民取得联系并就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感谢您对东河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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