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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可以购买,需要什么条件?望解答

问:你好,我是外地来包务工人员,2019年通过单位在高新区租到了公租房,本人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之前无意间看到了咱们包头市政府办公室发的文件通知-包府办发〔2020〕48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其中有个《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承租的公租房将来能否买下来?买下来需要什么条件?如果可以的话将大大缓解了我的住房压力。

答: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亲爱的网友你好: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48号),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对象为:符合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个人或家庭。正在承租公共 租赁住房的个人或家庭有优先购买权。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项目和数量由本级政府实行计划管理,市五区住建部门负责本区域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组织实施工作。经向稀土高新区建设局了解,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赁运营,目前没有出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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