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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牧区移风易俗 打出专项行动“组合拳”

深化农村牧区移风易俗 打出专项行动“组合拳”

——《包头市2022年农村牧区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乡风淳,乡村兴,发展旺。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我市深入持久推进移风易俗,改变和革除陈规陋习,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让文明新风在广大农村牧区落地生根、结实飘香。截至目前,我市有全国文明村镇15个、自治区文明村镇67个、市级文明村镇234个。

近日,为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步伐,推动乡村振兴,我市印发《包头市2022年农村牧区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方案》,以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薄养厚葬、高价彩礼等陋习为重点,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摒弃陈规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弘扬勤劳节俭优良传统,提升农牧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牧区文明程度,提升全域文明创建水平。

此次行动将以固阳县为试点,各旗县区结合实际选取30个试点村(嘎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工作品牌,全力推进我市农村牧区移风易俗行动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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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牧民素质提升行动

农民是移风易俗的主体。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是移风易俗的关键。记者从该方案中了解到,我市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着力提升农牧民素质,为乡村振兴、移风易俗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强化思想教育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融入农村牧区发展和农牧民生活。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主题活动。组织“草原学习轻骑兵”、乌兰牧骑、文化大院等文艺团体,充分利用“学习讲堂”、“学习强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采取适合农村牧区特点、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文艺演出、公益电影放映、微信推介、音频录播、H5等形式和手段,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注重示范带动

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服务群众,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群众,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方面走在前、作表率。结合农村牧区网格化治理,健全完善村(嘎查)“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入户走访,引导群众讲文明、破陋习、树新风。把推进移风易俗作为村(嘎查)党组织书记“设擂比武、晋位争先”、党员户“挂牌亮身份”活动的重要内容,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当好先锋模范。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决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严格限制和禁止党员干部以任何方式参与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助长“天价彩礼”等陋习。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提升文明素养

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大科学知识普及、卫生健康和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力度,运用各种宣传资源及时准确宣传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知识,帮助农牧民转变生活方式,提升科学文化素养。各旗县区要组织诚信村、诚信户评选活动,通过“善行义举榜”宣传农村牧区的凡人善举,用其嘉言善行感召群众、垂范乡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积极作用,常态化开展邻里互助、关心关爱等志愿服务,不断提升农牧民文明素养。

加强教育培训

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将移风易俗纳入乡村振兴培训轮训重点内容,年内实现乡镇(苏木)村(嘎查)干部全部培训一遍,指导“四会”群众自治组织工作,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对《民法典》《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宣传,提升广大群众对移风易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加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农牧业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和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等专业培训,引导和帮助农牧民群众运用互联网、电商等促进产销融合,增强创业本领和致富能力。引导农牧民强化自强自立、拼搏奋斗意识,摒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等靠要”思想。

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文化惠民

实施农村牧区 精神文明创建提升行动

在深化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我市将坚持从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基础,推动实现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形成新风正气传得开、陈规陋习必须改的局面。

巩固提升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各旗县区要巩固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自治区文明典范城市。着力化解城乡发展不均衡难题,着力改变城乡文明程度、文明素养水平不同步现象,着力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移风易俗工作的要求,将移风易俗工作成效作为年度测评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效果。

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

按照“组织领导、创建活动、人居环境、文化生活、乡风民风”内容标准,推荐申报第七届自治区文明村镇,开展包头市2022年度文明村镇创建评选活动,届期内新评选文明村镇不少于40个,扩大文明村镇覆盖面,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加强文明村镇动态管理,年内对往届各级文明村镇移风易俗工作进行抽查考核,督促文明村镇持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提升家庭文明建设水平

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荐申报第三届自治区文明家庭,开展第三届市级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届期内评选不少于30户文明家庭;开展第二届十星家庭示范户评选,评选数量不少于30户;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弘扬新时代家庭观;组织开展“好家风进万家”线上线下宣讲活动,扩大受众群体。发挥家庭家风家教在推进移风易俗行动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家庭观教育引导群众在改陋习树新风中涵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自觉抵制婚嫁陋习、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社会风气。

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依托村(嘎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观、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各项任务,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科普宣传、教育关爱、法律服务、文艺惠民等各类文明实践活动,推广文明团结超市、道德银行、积分嘉许等经验做法,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观、价值观。不断创新形式载体,推广文化(文明)礼堂,融合婚礼庆生、贺喜纪念等功能,寓教育于服务,发挥好礼仪教化作用,推动形成新风正气传得开、陈规陋习必须改的局面。

丰收的喜悦

实施培育文明新风行动

为确保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有载体、有抓手,我市从细节入手,从点滴抓起,在细小实处中推进 “文明新风”行动落地生根。

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

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在全市95%的村(嘎查)建立村规民约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其中,并在乡镇(苏木)、村(嘎查)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长期公布。各旗县区要在村(嘎查)建立健全“四会”组织。村民议事会要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基层民主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道德评议会要推动评议村民中产生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及时了解村民思想动态,评议村民道德行为,并向村党支部提出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建议;禁赌禁毒会要加强村(嘎查)的禁毒禁赌工作,预防毒品进入村内,严防赌博现象,强化村民对赌、毒危害的抵御意识;红白理事会要建立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合理建议红白喜事消费标准和宴事规模,有条件的乡村要提供婚事新办场所及其它便利条件。通过“一约四会”,引导农牧民群众破除陋习,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和借生日庆典、升学宴、谢师宴、寿宴及其它宴席巧立名目收礼敛财,增加群众负担的行为。

树立新型婚俗观

以青山区全国婚俗改革试点为引领,各旗县区要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各婚姻登记机构要广泛开展婚前辅导、结婚颁证、离婚调解。积极推进婚恋观进高校、进社区及青年交友联谊、集体婚礼等活动。力求婚礼仪式简朴庄重,氛围温馨。破除婚事活动中各类丑俗陋习,自觉抵制燃放鞭炮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等不文明现象,引导群众遵守公序良俗,倡树婚俗新风。

加强殡葬服务管理

补齐旗县殡仪馆设施短板,完善现有殡仪馆设施设备,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火葬改革。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在农村牧区建设公益性公墓,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旗县。持续开展散埋乱葬治理,大力倡导文明祭祀,积极推广网上祭奠、居家祭奠、错峰祭奠、公墓代客祭扫等理念和形式,鼓励敬献鲜花、植树绿化、清洗碑牌等绿色祭祀。禁止在街道、林区、草场等禁火区域和公园、广场、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焚烧冥纸冥币、燃放爆竹,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新型丧葬观。

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充分发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功能,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依托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同时,侧重增加移风易俗的内容。在组织开展节庆文化活动时,发动文艺志愿者精心策划表演反对薄养厚葬、天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的文艺节目,实现寓教于乐;组织发动志愿者围绕“我们的节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把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实现“物质”和“精神”双帮扶。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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