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情系万家——九原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解案例
来源:包头普法   2025-06-12


基本案情



九原区综治中心调解三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该案中,闫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闫某为张某承包的包头职教园区南区A-C段工程项目陶土板幕墙、铝板、保温、防火隔离带等提供劳务施工,2023年11月15日,双方按工作量结算对账,张某尚欠闫某劳务费284710元。闫某多次与张某联系,要求张某支付自己的劳务费。但张某未重视,无奈闫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劳务费。




调解过程



调解前,调解员在仔细审查了所有相关证据之后,对每一笔借款进行了详细核对。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调解意见的基础上,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下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张某明确表示,他对于案件中的事实部分表示认可,但是目前自己经济状况不足以全额支付拖欠闫某的劳务费,只能提出分期偿还债务或者用现有的车辆来抵顶部分欠款。调解员在听取了张某的陈述后,又向另一方当事人详细了解其对张某提出的方案的看法和意见。闫某表示,他理解张某的困境,但他也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充分保障。调解员在充分了解双方的立场后,开始着手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员认为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表现出的诚意和合作精神是达成协议的重要基础。调解员与闫某再次沟通,希望闫某可以接受张某提出的分期还款的方案,双方可以签订一份详细的还款计划,明确每期的还款金额和时间,以确保张某能够按时偿还债务。调解员进一步强调,这种分期偿还的方案不仅能够减轻张某的经济压力,还能确保闫某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调解员还提醒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避免未来再次发生类似的纠纷。




调解结果



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该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 包头普法 责任编辑: 包头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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