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万元办“公租房” 合同无效,钱全退!
来源:包头普法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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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万元办“公租房”

合同无效,钱全退!




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  苏晶

 今天我们说一个关于委托办理公租房纠纷的案例,2021 年张某想申请公租房,张某听说刘某能帮忙快速办理,条件还比官网公布的低,就联系刘某,刘某收了他 3.9 万元 “好处费及办理费”,可最后张某根本没拿到公租房,要求退款时,刘某却说钱花在疏通关系上了,不退。张某没办法,只能起诉刘某。那楠玎律师,这种案子法院最后该怎么判呢?



           

北京市盈科(包头)律师事务所  楠玎

 法院最后判决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无效,让刘某全额退还 3.9 万元,但驳回了张某 “解除合同” 的请求,因为合同已经无效,没必要再解除,案件受理费也由刘某承担。刘某都没出庭应诉,法院是缺席审理的。



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  苏晶

张某委托刘某办理公租房申请,这委托合同为什么会无效?



北京市盈科(包头)律师事务所  楠玎

这是因为张某不是让刘某正常代办公租房申请手续,而是想通过刘某所谓的 “关系” 违规获取承租资格。公租房分配是国家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行政程序,得合法申请。他们约定 “花钱托关系”,属于不正当干预行政审批,合同目的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所以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哪怕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内容违法,法律也不认可。在类似案例中,法院也常以 “扰乱公共秩序” 为由否定合同效力。



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 苏晶

那张某的钱为什么能追回来呢?刘某不是说钱花出去了吗?



北京市盈科(包头)律师事务所 楠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要返还。所以刘某从张某那拿的钱就得还回去。虽然刘某说钱花了,但他行为本身违法,法院不会支持他扣除成本的主张。




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  苏晶

根据我们了解,开庭那天刘某都没有去,法院为什么还能判决呢?大家可能觉得,他不到庭,案子不就没法审理了吗?



北京市盈科(包头)律师事务所 楠玎

不是这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在这个案子里,刘某不来不影响法院根据转账记录、录音、微信截屏这些现有证据认定事实。所以提示大家公租房申请还是得走正规渠道。不要轻信他人,否则,你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  苏晶

公租房申请要满足户籍、收入、住房面积等条件,得通过社区或官网提交材料,经多部门审核、公示、摇号分配。那些 “花钱包办” 的承诺,基本都是欺诈或者违法的。而且法律也不保护违法目的,就算刘某真给张某违规申请到公租房,最后刘某得退钱,张某也得退回公租房,谁都别想钻法律的空子!





编辑: 包头普法 责任编辑: 包头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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