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考试今日上线,邀您共赴法治学习之旅!
来源:包头普法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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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学习考试

2025年度

学习和考试时间

12月1日-31日    学习

12月1日-19日    考试

12月20日-31日  补考


学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3.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的内容;

4.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10.《信访工作条例》;

11.《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1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

学习和考试途径







1、先关注“包头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法治包头一学法考法”选项,注册(已注册的直接进入学习考试界面)进行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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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学人员须完成12项学习内容后,可参加本年度法律法规考试。“学法考法”小程序设置“习题库”模块,对考试内容进行学习。


3.本年度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共100题,由习题库随机生成,每题1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若因特殊情况未参考或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成绩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格证书,可进入“我的奖状”模块自行下载保存打印。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本年度学法考试成绩不合格。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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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包头市司法局融媒体中心

编辑:尹明月

责任编辑:张宏志

审核:郄凤平

投稿邮箱:btssfjrmtzx@163.com



编辑: 包头普法 责任编辑: 包头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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