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推荐情况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包头市消防救援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遴选工作。经梳理审核集体研究,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参加评选。为严格规范评选程序,保障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公示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消防救援站
2.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自由路办事处
3.包头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徐凌宇 包头市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科副科长
2.袁文婧 包头市市府东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3.席宏斌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监管科科长
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
受理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电话、电子邮箱、信函或来访等形式,实名向包头市消防救援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联系电话:
1.0472-5308121(包头市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科)
2.0472-5308177(包头市消防救援局党建指导科)
邮 箱:
btxffhjdk@163.com
通讯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51号包头市消防救援局
包头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10月30日

(来源:包头消防)
(责任编辑:秦新宇;值班主任:张燕青;一审:霍晓霞;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