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双减”治理成效,切实净化中高考期间网络舆论环境与教育培训生态,近日,市教育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部分涉中高考宣传自媒体运营主体开展集中约谈指导。同时,市教育局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发布了涉中考、高考“十不得”刚性要求。
约谈会上,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负责人宣读了涉考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明确涉考宣传、线上传播、培训经营领域禁止性规定,清晰划定行业合规底线与监管红线。参会的各职能部门针对部分自媒体存在的违规广告推送、涉嫌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误导性招生宣传等突出问题,开展政策宣讲、风险再提示、责任再压实,系统解读校外培训监管、网络信息发布、市场经营合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主体直面问题、立行整改、长效规范。
被约谈机构及自媒体负责人现场作出整改承诺,将严格对照负面清单逐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立即清理整改各类违规内容及经营行为,严格恪守经营底线、严守行业规范,坚决杜绝各类涉考违规宣传、违规培训行为,自觉维护清朗教育舆论环境。
【“十不得”监管红线】
针对当前中高考备考关键期,市教育局向涉中考、高考校外机构发出“十不得”刚性要求,强调一定要从严监管、违规必究。
“十不得”直指行业痛点:
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虚构师资力量、培训成绩,不得以“保过”“提分神器”“内部捷径”等话术误导家长和学生,坚决杜绝各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严禁涉考舞弊协同违规操作。不得诱导、参与、组织考生考试作弊,不得为考试舞弊提供任何便利,严守考试公平底线,维护招考秩序。
严禁编造谣言制造教育焦虑。不得编造、传播涉考虚假信息,不得炒作“内部消息”“命题预测”,坚决抵制贩卖教育焦虑,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严禁涉考诈骗售卖违规资源。不得售卖所谓“中高考真题答案”“内部录取指标”“加分名额”等,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诈骗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严禁违规传题泄露原卷内容。考试后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中考、高考试题,不得违规发布、传播中考、高考真题原卷。
严禁在考点周边违规摆摊宣传。考试时不得在考点、学校周边等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严禁炒作成绩,炫示升学数据。成绩发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中高考喜报、中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上榜率、录取率等;不得宣传、炒作考试试题和录取结果等;不得传播不良导向、恶意曲解中考、高考政策。
严禁超范围经营违规志愿填报。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中考、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
严禁仿冒官方平台,冒充权威机构。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
严禁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涉中高考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聚焦涉考虚假宣传、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违规营销推广等重点问题,实施全覆盖排查、全链条监管、常态化整治,从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持续净化涉考网络空间;同时引导自媒体坚守合规底线、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全力保障全市中高考备考环境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学工;编辑:郝晨莺;校对∶杜利国;一读:刘勇如;一审:郝晨莺;二审:刘璟;三审:梁学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