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结合本市医疗事业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提高至724元的政策要求,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5.66亿元,确保医疗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兑付。
截至9月底,已拨付医保待遇支出39.18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9.1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02亿元,进一步筑牢医疗保障安全防线,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外,市财政局发挥城乡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截至9月底累计拨付各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0.36亿元,主要用于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特殊群体资助参保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自负部分予以补助,截至9月底已拨付城乡医疗救助待遇0.31亿元。
为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严格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补助政策、优化管理措施、分配后续资金的重要依据,推动社会保险基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织牢民生保障网,守护群众健康福祉。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张海芳;编辑:安吉斯;校对∶黄蕾;一审:郝晨莺;二审:刘璟;三审:梁学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