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包头火车站原停车场及新投入使用的西侧停车场,收费标准是什么?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复:
关于包头火车站停车场和
火车站西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的说明
根据包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包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包发改价费字〔2022〕398号)的规定,当日首次进入包头火车站停车场和火车站西侧停车场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车辆、执行公务军警车辆、持有残疾人证车辆等特殊车辆仍然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根据《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包发改价费字〔2025〕485号)的规定,自2025年8月25日零时起,包头火车站停车场和火车站西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
一、包头火车站(沼潭站)停车场
1.小、微型客车,微型货车。1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30分钟增收2元;24小时—48小时(含)为50元/24小时上限;48小时以上为70元/24小时上限。
2.中型客车、轻型货车。1小时内(含)4元,每增加30分钟增收3元;24小时—48小时(含)为60元/24小时上限;48小时以上为80元/24小时上限。
3.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1小时内(含)5元,每增加30分钟增收4元;24小时—48小时(含)为70元/24小时上限;48小时以上为90元/24小时上限。
4.摩托车、三轮汽车。24小时内2元/次。
二、包头火车站西侧停车场(执行其他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小、微型客车,微型货车。1小时内(含)2元,每增加30分钟增收1元;24小时上限20元。
2.中型客车、轻型货车。1小时内(含)4元,每增加30分钟增收2元;24小时上限30元。
3.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1小时内(含)6元,每增加30分钟增收3元;24小时上限40元。
4.摩托车、三轮汽车。24小时内2元/次。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