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青山区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包就业创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返乡创业的农牧民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结合青山区实际住房保障需求,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惠民利民的核心作用。现对青山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开展实物配租工作。通知如下:
配租房源
青山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100套,室内装修按照《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的规定执行,房源情况如下:

申请受理时间和方式
(一)申请受理时间:
2025年8月27日—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方式:
所有申请居民可关注“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住建服务”进入微信青山住建小程序,选择“保障房申请”登录并“绑定申请人”填写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三)咨询电话:
富强路办事处3335948
幸福路办事处5886696
自由路办事处3155178
万青路办事处5569009
科学路办事处3313159
先锋道办事处3123913
青山路办事处3155366
乌素图办事处3139946
青福镇3617791
兴胜镇6210403
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612216、3612206
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在2024年公租房配租中审核通过未机选配租获得房源的申请人(家庭)
1、申请人婚姻、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主申请人的,按照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在我市范围内未享受过公租房实物保障。
3、在市四区、稀土高新区范围内无网签备案登记及不动产房源登记信息。
(二)2025年新申请人(家庭)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线上申请,符合以下条件:
本次配租对象为:青山区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包就业创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及返乡创业就业的农民工。
配租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青山区户籍或居住证(截至公告发布日,取得时长三个月以上)。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同时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
4、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同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对不能提供本款规定的,可由符合规定的担保人为其担保,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及连带责任。
5、本市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银行金融机构出具银行流水的证明(三个月以上)。
租赁合同期限及租金标准
(一)租赁合同期限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租金标准
执行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基准租金,其中宏庆德租金为2.9元/月•平方米、银海湾租金为3.2元/月•平方米、松石国际城为5元/月•平方米、北新街租金为5元/月•平方米、左岸绿洲租金为6元/月•平方米、兵工佳苑租金为6元/月•平方米、兵工华居租金为7元/月•平方米。根据楼层朝向有小幅调整,租金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收。租金不包括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实际发生的水、电、燃气、供热、有线电视、通讯、物业服务等费用。
其他事项
(一)申请审核程序:采取“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申请审核程序,以机选配租方式进行配租。
(二)申请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得享受我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三)“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结束后,根据符合配租条件人员情况、数量,公布公租房机选配租时间及规则。
(四)办理入住时,申请人需办理房屋保证金冻结手续,具体如下:
1、申请人需在指定银行存入3000元作为房屋保证金进行冻结。
2、房屋保证金在房屋退租手续办理完结后解冻。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