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公示第三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门店的通告
为进一步扩大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覆盖范围,方便群众就近、便捷办理业务,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过资质初审,确定了第三批共8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具备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条件,授予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资质,市民可根据需求,就近选择门店购车,同时办理登记上牌。

公安交管部门在此提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民购车时应正确区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车辆类别并知晓上道路行驶的规定,拒绝非法改装,安全文明出行。
举报投诉电话:966122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