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包头市引进高层次
和紧缺急需人才的过渡性住房需求
8月5日
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发布
《关于市本级人才公寓申请受理的通告》
对19套市本级人才公寓
申请实物配租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一、配租房源
本次可供配租的市本级人才公寓室内均按照《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的规定进行了环保、实用的装修,并配置了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
项目名称 | 套数 | 面积(㎡) | 坐落位置 | 供热方式 |
青年路八号街坊 | 19 | 42.88~50.22 | 昆区青年路以南,市府西路以东(丰景御苑) | 集中供热 |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住房保障的人员须是2026年1月1日起,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
2.申请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含公寓),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三、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6日起至2026年9月1日止。
地点: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四楼401室(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7号,包六中对面)。
四、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学信网开具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申请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属公务员的,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
(4)内蒙古人社APP个人参保证明截图;
(5)《包头市人才住房申请审批表》(包头市住建局官网→便民查询→住房保障→人才住房下载);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者提供本人的户口簿);
(7)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未婚申请人提供单身声明);
(8)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证明(关注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截图彩色打印或在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线下打印)。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将所需材料交至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401室。
2.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3.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予以公示,公示完成后进行摇号分配并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六、租赁合同期限、租金标准及租金减免
1.租赁合同期限。本次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限为1年。
2.租金标准。人才公寓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租金不包括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实际发生的水、电、燃气、供热、有线电视、通讯、物业服务等费用。
3.租金减免。博士、硕士研究生提供租金两年免费,本科毕业生提供租金一年免费。以后年度符合续租条件的,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全额收取。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人才住房申请、配租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享受我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2.办理入住时,申请人需提前办理房屋保证金冻结手续。
咨询电话:5223812,5165241
(来源:包头住房和城乡建设)
(责任编辑:秦新宇;校对:李麒;值班主任:张燕青;一审:霍晓霞;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