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城市道路建设的实践中,存在过度侧重机动化和非机动化交通的单向需求、忽略人行通行空间、树木种植和管线敷设需求。在城市道路交叉口建设中存在部分道路交叉口建设中超出道路红线管控范围、侵占周边企业用地,部分城市道路交叉口有建(构)筑物实体,存在视距遮挡,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质量,丰富和完善城市道路功能,结合相关规范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市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及平面交叉口范围、切角规划设计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编制经过前期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编制、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完善等阶段,广泛征求了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共采纳5条修改意见和建议,经局长专题会研究同意后印发。
本《指导意见》共分七章,第一章对起草目的、原则及使用范围进行说明;第二章主要明确城市道路应满足交通、市政管线敷设需求,明确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采取断面形式和车道数;第三章主要明确敷设8种管线和敷设7种管线(不包含供热管线)的道路红线宽度;第四章主要明确各等级道路相交的交叉口范围以及交叉口红线延伸段的长度;第五章主要明确各等级道路相交的交叉口切角尺寸;第六章主要明确交叉口范围内地上、地下市政设施及附属设施设置要求;第七章主要规定该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来源: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