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联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通过财政和金融的联动,支持促消费、扩内需。包头市财政局迅速行动,对我市16家发放中央财政贷款贴息的经办银行服务业经营主体消费领域贷款进行了初步摸底统计,推动政策高效规范落实,以“真金白银”惠及个人和有关经营主体,更好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经统计,自2025年3月16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至7月31日,全市餐饮住宿、健康、养老等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符合可享受贴息政策条件的贷款余额22745.22万元,贷款笔数886笔,拟申请贴息金额227.45万元。
其中,餐饮住宿类经营主体贷款余额17571.1万元,贷款笔数675笔,拟申请贴息金额175.71万元;健康类经营主体贷款余额1895.90万元,贷款笔数41笔,拟申请贴息金额18.96万元;养老类经营主体贷款余额132万元,贷款笔数2笔,拟申请贴息金额1.32万元;托育类经营主体贷款余额70.4万元,贷款笔数5笔,拟申请贴息金额0.7万元;家政类经营主体贷款余额888.3万元,贷款笔数59笔,拟申请贴息金额8.88万元;文化娱乐类经营主体贷款余额1789.52万元,贷款笔数85笔,拟申请贴息金额17.9万元;旅游类经营主体贷款余额78.1万元,贷款笔数4笔,拟申请贴息金额0.78万元;体育类经营主体贷款余额319.9万元,贷款笔数15笔,拟申请贴息金额3.2万元。
此外,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符合条件的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可享受贴息政策。
依据《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9月起至2026年8月份,我市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也将享受财政贴息,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央财政首次对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贴息。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张海芳)
(编辑:吴存德;校对:霍晓霞;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