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包头市争取到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资金2984.77万元,通过加大投入力度,持续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该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旨在以财政资金精准投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包头市财政局严格实行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动态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实行全流程追踪,确保资金直达项目、精准高效。同时,强化绩效评价,适时组织重点资金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年度治理任务如期完成,持续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张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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