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工受伤后,谁来担责?
来源:包头法治   2026-03-05


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在日常生活中

邻里、亲戚、朋友难免会出现互帮互助的情况

但在义务帮工时意外受伤

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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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赵师傅在某小区作业时,邻居张阿姨因家中需要切割一块厚木板,遂请赵师傅帮忙切割。赵师傅爽快答应,但是在切割过程中,不慎将拇指严重割伤,神经断裂,后经多次诊断治疗,被认定构成九级伤残。


事发后,赵师傅要求张阿姨对自己的伤情承担责任,但张阿姨则认为“我只是请他顺手帮个忙,我们之间连合同都没有,他自己的失误,为什么要我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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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师傅在切割木板过程中受伤,该行为系应张阿姨的个人请求,无偿提供的劳务服务,属于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赵师傅作为专业、有经验的装修工人,对于手持电锯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在作业过程中,应当充分注意自身安全。赵师傅不慎将拇指割伤,其自身未尽到注意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张阿姨作为被帮工人,主动要求赵师傅帮其切割木板,但是对帮工行为的风险了解与提示不足,亦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法院判决赵师傅承担60%的责任,张阿姨承担4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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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供专业性或危险性帮助之前,帮工人应当充分评估帮工行为的危险性,特别是涉及高空、重物搬运等作业,切勿想当然行事。对于被帮工人,当我们接受他人无偿帮助时,尤其是专业性的操作,可以多问一句“这个行为有没有危险?需要我提供什么吗?”不要让善意的帮助成为纠纷的源头。


希望每一位“老己”的善意都被温柔以待,每一次伸出援手后都能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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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来源:包头中院




编辑: 包头法治 责任编辑: 包头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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