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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桌”该干啥 这份《温馨提示》都说了

自己没时间管、学校又没食堂,相当一部分家长会选择校外托管班保障孩子吃饭、午休,也就是大家熟悉的“小饭桌”。一张张“小饭桌”成了不少孩子中午及下午放学后的主要去处。为了保障孩子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小饭桌的经营者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日前,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推出的《“小饭桌”温馨提示》(以下简称《温馨提示》),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小饭桌”经营者、广大学生及家长介绍了“小饭桌”经营者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据介绍,“小饭桌”实质上就是有偿托管机构,有负责照看、接送学生、提供食宿等服务的设施及场地,并负有保护被托管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小饭桌”必须保证食品安全与卫生,规范食材进货渠道,建立进货记录、饭菜留样等制度,实行分餐,确保厨师等从业人员无传染性疾病,执健康证上岗。对于孩子的休息场所,经营者应勤开窗通风,定期对地面、洗手池、便池等进行消毒,定期更换床上用品。

同时,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提醒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者对在此就餐休息的孩子负有安全管理职责,需要保障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如果因监管疏忽造成孩子的人身损害,须承担与过错相当的责任。招用员工时,应当让对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能招用。

据介绍,《温馨提示》通过网络发布后,获得了不少网友的点赞,不少家长表示:“这样的普法形式一目了然,通俗易懂,且实用性强,对我们帮助很大。”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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