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局召开“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工作“三级”联席会
来源:包头现代农牧业   2026-07-2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有关“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部署要求,推进全市“大棚房”问题监管工作细化、实化、常态化。7月27日,包头市农牧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工作“市、县、乡”三级联席会议。市农牧局副局长崔龙,市自然资源局耕保科、执法监察科、调查利用中心,各旗县区农牧局及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及乡镇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市农牧局设施农业科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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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培训、答疑”为核心,推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更加细化实化。会上市自然资源局耕保科高原科长详细解读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402号)政策要求,市农牧局设施农业科杨阳科长系统讲解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细化实化常态化工作方案》(内农牧种植发〔2025〕92号)具体部署,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规范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重点任务,与旗县区、乡镇进行政策答疑和业务交流。交流结束后,崔龙副局长指出,各旗县区、乡镇务必深刻认识“大棚房”问题的严肃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和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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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组织“市、县、乡”三级部门面对面交流,让各环节具体工作人员有问题、有建议现场说,疏通“大棚房”问题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有效深化了各旗县区、乡镇对“大棚房”问题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明确了各自职责,为后续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及“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工作推进夯实了政策根基。

来源:包头市农牧局设施农业科

初审:高   翔

复审:杨   阳、李剑宇

终审:惠   霖、李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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