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池司法所:深耕基层治理沃土 书写社矫工作高质量发展答卷
来源:包头普法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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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五年来,麻池司法所始终以该法为遵循,直面麻池镇“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社矫对象占比高”的复杂治理环境,以“法治为基、创新为翼、民生为本”,构建起“精准管控、深度矫治、多元融入”的基层社矫工作体系,用实践诠释了“矫正一人、温暖一家、平安一片”的治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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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系化建设破题,构建“底数清、管得牢”的监管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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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池镇作为包头市城乡接合部重镇,辖区内常住人口超5万,流动人口常年保持在3万以上,社矫对象呈现“来源广、流动性强、风险等级差异大”的鲜明特点。针对这一现状,麻池司法所率先构建“全流程规范化+全链条责任化”管理机制,确保社矫工作“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迹可查”。

    在流程规范上,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从接收至解除”的全周期要求,细化“入矫评估—日常监管—考核奖惩—出矫衔接”四大环节操作标准。针对首次入矫对象,创新“三必做”制度:必开展法治宣讲,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等核心义务,通过典型案例警示违规后果;必开展风险评估,针对社矫对象详细建立“个人风险档案”;必签订矫正协议,以契约形式明确司法所、矫正对象、保证人的权责边界,确保“入矫即明规、监管有依据”。

在责任落实上,麻池司法所深知严格监管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司法所要求每一名社矫对象按照监管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确保“能见其面”,实时掌握社矫对象的行踪动态。通过要求社矫对象按时进行思想汇报,报告自己学习改造的心得体会,确保“能掌其心”,精准把握他们的思想波动。定期组织社矫对象参加公益性活动,确保“能观其行”,在实践活动中观察他们的行为表现和社会融入情况。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特殊时段,对社矫对象通过案例通报、个别谈话、发送消息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确保“能警其行”,敲响他们心中的警钟,杜绝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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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准化矫治聚力,搭建“观念转、心灵归”的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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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核心在于“矫”,关键是帮助社矫对象重塑法治观念、修复社会关系。麻池司法所紧扣社区矫正法“教育矫正与社会适应性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社矫对象的需求,构建“分类施教、靶向突破”的教育体系。

在教育上突出“针对性”,麻池司法所开展多元化教育活动,定期对社矫对象进行法律知识、国情政策、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学习,确保“能长其智”,促进社矫对象思想和行为的转变。在法律知识教育方面,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终止等法律条文,增强社矫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醒他们时刻遵守法律法规,不再触碰法律底线。在国情政策教育方面,让社矫对象了解国家的发展形势和政策导向,激发他们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针对部分社矫对象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重塑健康心态。

今年以来,麻池司法所与矫正大队共同行动,对辖区内的社矫对象多次进行逐一上门走访。工作人员与社矫对象及其家属深入交谈,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包括居住环境、饮食起居、工作收入或求职困境等;耐心倾听社矫对象的内心想法,针对他们的懊悔、迷茫、焦虑等情绪进行心理疏导;对生活困难的社矫对象,详细记录需求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帮助,如申请低保、提供就业培训等。同时,再次向他们强调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督促家属做好监督和支持工作。通过此次走访,全面掌握社矫对象的基本情况,不仅可以增进彼此的信任,还可以提升隐患防范能力和社区矫正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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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协同化帮扶增效,打通“能融入、稳得住”的民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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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池司法所深刻把握社区矫正法“社会适应性帮扶”要求,打破“司法行政单打独斗”格局,联动多方资源构建“就业扶持—生活救助—社会接纳”的全链条帮扶网络,让社矫对象“出矫即能融入”。

在就业帮扶方面,麻池司法所积极组织就业培训,提升社矫对象的就业能力。根据他们的兴趣爱好、技能水平和身体状况,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就业建议,联系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今年以来,已帮助13名社矫对象找到了工作,让他们能够凭借自身劳动实现经济独立,重新融入社会,开启崭新生活。

在生活救助方面,麻池司法所主动对接民政、残联等部门,落实低保、临时救助、医疗保障等政策,积极联合多方力量帮扶生活困难的社矫对象,避免他们因经济窘迫而再次踏上犯罪道路。社矫对象李某因盗窃被判刑,入矫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其本人与配偶均为残疾人,女儿为精神病患者,为帮助李某及其家人能够正常生活,麻池司法所积极协调村委会为其提供临时住房,帮助其申请低保,同时联系辖区企业为其安排门卫岗位,使其逐步实现“生活有保障、改造有动力”。

在社会接纳方面,麻池司法所联合村(社区)开展“消除歧视·共促和谐”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社矫对象现身说法”“矫正工作者讲政策”等形式,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制度,减少对社矫对象的“标签化”认知。同时,积极鼓励并组织社矫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如清扫街道、关爱孤寡老人等,让他们为社区作出贡献,在实践中逐渐找回自身价值,在付出中赢得社区居民的认可和接纳,也能够侧面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在未来的工作中,麻池司法所将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三调融合”机制,强化对社矫对象的动态管控;持续加大教育帮扶力度,根据社矫对象的个体差异,提供更加精准化、个性化的教育和帮扶服务;积极探索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拓宽社矫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麻池司法所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社会贡献更大的力量,书写社区矫正工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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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包头市司法局融媒体中心

编辑:尹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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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包头普法 责任编辑: 包头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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