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本文简称“《反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5年12月27日,这部法律迎来颁布十周年的重要时刻。

立法的目的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 ,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什么是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国家政策: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Q
《反恐法》哪些内容和重要反恐防范知识,与我们息息相关?





强化意识,树立观念
国家观: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一切分裂行径。
历史观:铭记历史,珍惜和平,警惕恐怖主义借历史歪曲制造对立。
民族观:民族团结一家亲,共同抵制煽动民族仇恨的极端思想。
文化观:尊重文化多样性,反对极端主义对文明的侵蚀。
宗教观:倡导宗教和谐,抵制极端宗教思想渗透。
远离危险,抵制极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动安检,共筑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四条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
实名登记,从我做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实名收寄,杜绝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
及时举报,人人有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突出贡献,予以表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十条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反恐防恐,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参与
让我们增强意识、明辨是非
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来源 :中国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