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何正确理解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八条第一款 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释义】本条第一款是关于各方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推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
本法规定法治宣传教育应当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方协同就要求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本法规定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各民主党派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例如,民革是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创建的政党,目前主要由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以及社会和法制、“三农”研究领域专业人士组成,发挥“社会和法制”界别特色,通过专题学习会、法治培训等形式强化成员法治思维,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参政议政和自身建设体系。民盟是由一批社会知名人士和追求民主进步的知识分子建立的政党,目前主要由文化教育以及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通过“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活动,推动法治教育与德育、实践相结合。民建是由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及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建立的政党,目前主要由经济界人士以及相关的专家学者组成,立足经济界特色,依托会员中企业家、律师、经济学家等资源密集的优势,分层分类精准普法,既提升了会员企业的法治素养和抗风险能力,又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了力量。九三学社是由部分文教、科学技术界知识分子建立的政党,目前主要由科学技术以及相关的高等教育、医药卫生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紧密结合科技工作者的职业特点和行业需求,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与科技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核心开展普法活动,提升科技工作者的法治素养,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注入法治动能。
群团组织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党和政府联系有关方面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青联、科协、台联、侨联共8家人民团体和法学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在法律中统称为群团组织。群团组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联系有关方面群众,代表有关方面群众利益,始终是党和政府最可信赖、最可依靠、最为得力的助手,具有稳固的群众基础,应充分发挥其优势、立足其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例如,全国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职工法治素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严格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结合职工群体特点和需求,开发上线工会智能法律服务系统,整合劳动关系领域5000余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万个典型案例,嵌入“劳动法律计算器”“案情评估”等工具,提升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明确以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核心目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普法全过程,通过“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等平台,组织230余万名团员青年参与法治专题学习,推动法治信仰入脑入心。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各族各界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核心任务,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线,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妇女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维护性别平等的法治氛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普及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紧密结合文艺工作者的职业特点和行业需求,着重普及与文艺工作者密切相关的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讲座进文艺团体”等活动,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法治是创作自由的根本保障”理念,同时,发挥文艺创作优势,鼓励文艺工作者以法治为主题创作小品、相声、歌曲、短视频、漫画等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始终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聚焦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残疾人法治意识显著提升,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内容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释义》第52-55页)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