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报送工会社会工作者(含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考核优秀人员的通知》(内工办发〔2025〕11号)要求,经各地区申报、市总工会党组2025年第21次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18名考核优秀人员为2024年度工会社会工作者(含集体协商指导员)推荐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个人
白云峰,工会社会工作者,昆区总工会工作。
吴梦瑶,工会社会工作者,昆区总工会工作。
周婷,工会社会工作者,九原区总工会工作。
张静,工会社会工作者,东河区总工会工作。
刘毓卿,工会社会工作者,东河区总工会工作。
祁彩燕,工会社会工作者,青山区总工会工作。
白玉,工会社会工作者,稀土高新区工会工作。
高乐乐,工会社会工作者,土右旗总工会工作。
张学华,工会社会工作者,达茂联合旗总工会工作。
郭晋,工会社会工作者,石拐区总工会工作。
石晔,工会社会工作者,固阳县总工会工作。
付璐,工会社会工作者,白云矿区总工会工作。
李博瀚,工会社会工作者,石拐区总工会工作。(包头市总工会调训)
姚仪,工会社会工作者,九原区总工会工作。(包头市总工会调训)
李应科,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包头市总工会工作。
吕栓奇,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昆区总工会工作。
孙雪芳,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稀土高新区工会工作。
马旭,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石拐区总工会工作。
二、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5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推荐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包头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权益保障部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地 址:昆区团结大街37号
受理电话:0472-6190982、0472-6190984
电子邮箱:btszghjcb@163.com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包头市总工会
2025年5月14日
(编辑:王洁;一审:赵遐;二审:张群群;三审: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