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教授、法律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资深执业律师,包头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政法委执法监督员。
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1.清代国家法在内蒙古蒙汉杂居地区的适用研究,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9BFX032),已结项鉴定为良好,2019.7—2023.7。
2.“中华法系北方民族多语种法律文献整理、译注与应用研究”子课题“中华法系历代北方民族汉文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3&ZD170),在研。
3.中华法系视域下清代北部边疆国家法建构研究,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24XFX020),在研。
代表性著作:
1.专著:西南政法大学资助博士文库《清代乾隆朝归化城土默特刑案研究》,25万字,商务印书馆,2020年10月版。
2.专著:《清代国家法在内蒙古蒙汉杂居地区的适用研究》,46万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5年11月版。
在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教室里,张万军教授刚结束针对法学本科生的授课,便匆匆整理资料,赶往律师事务所办公室。这样一边深耕学术、一边投身实务的“双轨”生活,他已坚守二十余年。作为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也是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兼职执业律师,张万军始终行走在学术研究与法律实务的交叉地带,探寻法治的真谛。
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刑事辩护律师、法学教育者……多重身份的背后,是他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深耕细作,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以及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满腔热忱。
近日,张万军教授的专著《清代国家法在内蒙古蒙汉杂居地区适用研究》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填补了国内关于边疆法律史研究的实证空白,成为清代内蒙古司法史研究的又一个创新亮点。为此,包头日报记者对他进行了独家专访,全方位展现这位“跨界”法律人的多维人生。

张万军教授专著。记者 周宇 摄
张万军的学术之路,始于对中华法文化的深切热爱。来到包头后,他将研究重心聚焦于北部边疆法文化。在他看来,法律史研究不只是回溯过往,更是读懂当下法治的钥匙。内蒙古作为北部边疆各民族交融的核心区域,历史上的法律实践独具研究价值,清代蒙汉杂居地区国家法的建构,既彰显了中央政权的边疆治理智慧,也为中华法系贡献了法治智慧,这些历史经验,至今仍是边疆法治建设的宝贵历史财富。
在内蒙古科技大学任教之后,张万军关注到土默特左旗档案馆藏清代司法档案的学术价值,该馆馆藏清代档案包括清代归化城都统衙门、副都统衙门以及土默特两翼旗务衙门形成的档案,时间起自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迄于清宣统三年(1911年),分满、蒙、汉三种文字,共18206件(册),张万军充分利用这一司法文献宝藏,针对内蒙古司法史问题展开深度研究。2019年至今,他接连主持三项国家级课题,核心方向均为清代边疆法律史,尤其是内蒙古地区司法史,这既是其学术专长与地方司法文献的深度契合,更是他深耕边疆法史、传承中华法文明的初心使然。
2020年10月,他的专著《清代乾隆朝归化城土默特刑案研究》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脱胎于其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全书以乾隆朝归化城土默特地区70余件刑案档案为根基,逐字识认、标点尘封数百年的文献,深挖其中蕴含的法律内涵,通过与现代法律体系的对比研究,还原清代边疆基层司法实践的真实图景,让沉寂的清代司法档案重新“活”了起来,为边疆法史研究提供了微观实证的典范。
近日,张万军的新作《清代国家法在内蒙古蒙汉杂居地区的适用研究》出版。该书以清代内蒙古蒙汉杂居地区国家法适用为切入点,整合土默特左旗档案馆藏司法档案与中央司法档案,实证分析国家法在当地司法实践中的动态运行状态,认为清代内蒙古蒙汉杂居地区的国家法体系处于动态演变中,“大一统”是国家法演变的核心理念,厘清学界长期未明晰的历史事实,纠正诸多偏颇认知,成为该研究领域的权威著作。
书中精准考证蒙汉杂居地区刑案中“蒙古例”与《大清律例》的适用逻辑,指出清政府治理该地区以边疆稳定、国土安全为核心,对民事、经济“细故”纠纷,整体采取粗放、宽容的立法与司法态度。该书凭借鲜活的司法档案、细致的比较分析、新颖的学术观点,兼具学术创新与现实意义,不仅丰富了清代法制史、边疆民族史与司法文化研究,更为当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历史借鉴。
内蒙古大学教授那仁朝格图认为,该书以清代内蒙古蒙汉杂居地区法律适用为研究对象,依托多语种法制文献与各级档案资料,系统探讨清代国家法律体系差异及司法实践中的互动关系,兼具学术创新与现实意义。
此前的相关研究多聚焦清代蒙古地区立法、行政管理、审判制度等宏观层面,鲜有依托扎实司法档案与丰富案例、结合法典文本的微观探析。该书在资料运用与研究方法上实现创新,为清代边疆法制史、中央与地方法律互动研究填补空白,也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民族关系研究提供了重要学术参考。
在张万军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华法系视域下清代北部边疆国家法建构研究”中,其提出富有原创性的学术观点,认为清代北部边疆国家法建构并非以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框架为基础,而是以国家制定法为构建重心,是中华法系精神内核与治理智慧在北部边疆的深化,深刻揭示了清代北部边疆国家法建构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贡献,同时指出清代北部边疆与西南边疆、新疆地区的国家法建构存在区域差异,彰显了中华法系的立法智慧。
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法系北方民族多语种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子课题“中华法系历代北方民族汉文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同样是一项填补领域空白的研究。据张万军介绍,该课题旨在系统挖掘传统法律文献,还原中华法系在北方民族地区的多元形态,探寻中华法系的边疆法文化基因,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重要的文献支撑与学理滋养。
张万军教授在工作中。记者 周宇 摄
身兼教授与律师双重身份,如何平衡学术研究与实务工作?张万军认为,二者相辅相成、互为滋养:学术研究为实务提供理论支撑,实务中的疑难案件又为学术研究提出新命题。张万军称,“我代理刑事案件时,会自觉融合天理、人情、国法,找到历史与现实的连接点,为辩护策略打开新思路。”
因长期从事刑法、中华传统法文化教学与研究,张万军崇尚“法理深度、证据精度、程序准度、情理温度”的辩护路径,一直坚持以刑事法理为根基,融合天理人情,力图破解辩护困境。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二十余年,代理过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故意杀人等诸多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在办理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案件时,他主张刑事违法性判断必须遵循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力争实现有效辩护,让司法案件的裁判结果传递出公平正义的温度。比如在某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他主张:不能把行政违规直接当成刑事犯罪,必须看刑法真正保护的是什么,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在多起敲诈勒索案里,他明确提出:若行为人基于合法基础民事权利提出索赔,即使手段激烈,基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不应被刑事化处理。
张万军法学功底扎实,思路清晰,法理、道理、人情都能讲透。在他看来,刑事辩护的核心是法理与情理权衡。他曾代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杀害其妻子,三名子女均恳请法庭考虑其父亲长期作为受害者的处境,并出具了谅解书。张万军主张量刑要综合考虑案件起因、行为性质、被害人过错等因素,在法定量刑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的裁判结果。这也让他深刻意识到,律师不仅是法律的践行者,更是社会矛盾的“解压阀”。
他一直主张刑事司法应坚持天理、国法与人情有机统一。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这类重大案件,他会结合家庭矛盾、被害人过错、积极赔偿等情节,依法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他常说,司法不能脱离常理常识常情,唯有将天理、国法、人情有机融合,才能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裁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他办案也特别注重有效的证据和程序辩护。在强奸案辩护中,他指出无罪辩护的关键在于精准把握证据链条的完整性、程序合法性及被害人意志的真实性,需综合审查双方关系、行为手段、被害人反抗能力及事后表现等客观证据,避免仅凭被害人陈述或嫌疑人供述定案;在毒品案件辩护中,他指出律师需精准把握“排除合理怀疑”“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等原则,将证据瑕疵转化为辩护优势。
简单总结他的刑事辩护特点就是以刑事法理打开辩护突破口,以完整证据链还原案件真相,以规范程序约束司法权力,真正实现案件裁判合法、合理、合情,让人心服口服,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信仰。

张万军教授专著。记者 周宇 摄
张万军从教多年来,深耕本科与研究生教学,他常告诫学生:“法律人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终身学习也是法律人的安身立命之本”。
他为法学本科生讲授《刑法总论》《刑法分论》,为研究生开设《刑事法专题》《刑事司法实务》,兼顾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教学中,他摒弃枯燥的理论灌输,利用自身实务优势,积极推动“检校协同育人”,力图打通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壁垒,推进学院举办“检察实务专家进学校”系列讲座,规划“检校双师同堂”授课。帮助学生精准把握司法实践前沿动态,补齐实务短板,既夯实理论基础,也不断拓宽学生的法律思维与实务深度。如今他已经培养出80多名法律硕士研究生,为1400多名本科生讲授了刑法课。
他不仅注重学术研究与法律实践融合,同时还担任包头市江苏商会会长、包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包头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等社会职务。他坦言,“这些职务承载着沉甸甸的责任,关乎包头市法治营商环境的塑造与地方法治建设的推进,是他作为法律人、江苏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是他将学术成果转化为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
专访中,张万军反复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他解释道,法律条文是静态的,司法实践是动态的,比如何为“非法证据”,如何认定刑讯逼供,需要律师积极行使辩护权,向当事人核实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通过入所健康检查表、入所体检时的同步录像等细节逐一求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唯有扎根现实、躬身实践,才能让法律条文真正落地生效,让法治精神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谈及当前刑事辩护的难点与突破,他表示,司法机关的惯性入罪思维是核心难点,突破路径在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同时推动律师专业化分工。他所在的钢苑律师事务所这几年也积极推进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等专业辩护团队建设,以精细化辩护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助力司法公正的实现。
对于未来法治人才建设,他有着清晰的期待:一是法律共同体良性互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形成“对抗而不对立”的职业共同体关系;二是法学教育回归人文精神,强调“精神高于技术”,培养兼具专业能力与社会人文情怀的法律人才。
在张万军办公室,他书架上的《唐律疏议》等法史书籍与现代刑法学专著并排而立,这场“古今对话”,正是他职业生涯的生动缩影——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上,梳理中华法系发展脉络,传承法治精神,实现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治实践的有机衔接。
作为学者,他埋首故纸堆,从清代边疆法制中提炼国家边疆治理智慧;作为律师,他坚守正义,为当事人权利据理力争;作为教师,他潜心育人,践行“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使命;作为社会法律服务者,他以专业知识助力城市法治建设。这便是法治精神的最好传承:既有仰望星空的学术情怀,更有脚踏实地的实践担当。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岸)
(责任编辑:曹靖宇;校对:李麒;值班主任:张燕青;一审:张飞;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