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桃花开满枝头,洪某的心里也似住进了太阳,暖融融的。拿着一面锦旗,他来到了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刚结束庭审的孙福星法官一走出法庭,就看到了洪某的笑脸。“孙法官,俱乐部马上就要给我退钱了,我要了大半年没什么结果,通过您的耐心调解,立案11天,就看到了希望!”洪某见到孙法官后连连感谢。
记者了解到,2024年6月份,洪某想让孩子学习泰拳,经过试听和了解,找到了被告某泰拳搏击俱乐部。当时俱乐部承诺如不学习可以全额退费,洪某便给孩子报了名,当日交了一年的学费5400元。之后,孩子因为学业负担太重,一直没有参加泰拳培训。洪某要求该俱乐部退还全部学费,但该俱乐部仅愿意退还1600元,其余3800元以种种理由拒不退还。洪某认为该俱乐部没有提供培训服务无权收取学费,应全部返还,故起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
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孙福星在收到本案后,就遇到了第一个“难题”,洪某提供的电话无法联系到该俱乐部。“我查一下办案系统,这个俱乐部有可能还有其他诉讼案件,看看有没有其他联系方式。”经过查询,孙法官找到了这家俱乐部经营者的电话。终于与俱乐部的经营者取得联系后,孙福星法官又遇到了“第二个难题”。“孙法官,俱乐部现在经营不善,都快倒闭了。许多学员学一半儿都坚持不下来,都要退费,我们哪能都给退呢?”俱乐部的经理小张表达了自己的难处。
面对洪某退费无门的愤怒,俱乐部经营困难即将倒闭的局面,孙福星从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认为调解才是处理本案的最优方案。于是,孙法官主动释法析理,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开展调解工作。“你们开店,就要诚信经营,洪某的孩子一直没去培训,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们需要退款。为了维护俱乐部的形象,你们也要积极履行退款义务。”“法官,您说得有道理,我们确实该退钱,但现在俱乐部要退款的人比较多,我们一时拿不出钱来,能不能给点时间?”看到俱乐部经营者有给付的意愿,孙法官又跟洪某沟通:“俱乐部现在经营情况不好,资金周转困难,咱们从实际出发,把充的钱要回来,给他们半个月的时间可以吗?”“法官,您辛苦为我们调解,我愿意再相信他们一次。”在孙法官的耐心工作下,双方找到了利益平衡点,立案11天,本案达成了调解协议。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硕;编辑:尤允庆;校对∶杜利国;一读:刘勇如;一审:郝晨莺;二审:刘璟;三审:梁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