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包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以立法强保障、以监督促落实、以调研摸实情,持续助力全市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村牧区发展,不断为加快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良法是善治的基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秉持立改废释并重的原则,以高质量立法回应农牧业发展需求与农牧民关切。近年来,先后制定修改《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等9件涉农地方性法规,废止《包头市奶牛良种繁育管理条例》等3件已不适用的法规,涉农法规体系日趋完善,特色更加鲜明。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优化涉农法规供给,启动《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包头市供水条例》修改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广泛论证,重点明确了义务植树责任落实、乡村绿化规划布局、农村供水安全保障等具体要求,着力以法治方式破解水资源约束。同时,对《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开展实施情况调研,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推动法规从“纸面”落到“地面”,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能切实护航“三农”发展。
监督是政策落地的关键抓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紧扣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国之大者”,以刚性监督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2025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四周年,常委会聚焦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法定要求,深入排查乡村产业振兴、要素保障、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领域问题,提出“强化法律宣传普及,激发感恩奋进的内生动力;提升乡村产业质效,增强农牧业品牌影响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破解农牧业增收难题,保障农牧民稳定收益;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健全‘五大振兴’协同联动机制,夯实人才支撑基础”等具体建议,并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法律精神在包头乡村全面落地。
针对耕地保护这一粮食生产“命根子”,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专项监督。在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报告基础上,深入乡村一线,广泛征求基层干部、新型经济主体及农民群众意见,围绕耕地盐碱化、土壤生态、种粮积极性等领域,提出破解“重用地、轻养地”“撂荒地”等务实举措。此外,对水资源管理、荒漠化防治等生态工程的监督也持续跟进,推动生态治理成果更好惠及乡村。
调研是科学施策的前提。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调研作为履职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力求摸清实情、提准建议。
2025年,针对玉米生产和设施农业这两项关系农牧民增收的重要产业,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为玉米高产稳产和设施农业品牌化发展提出针对性建议。
此外,调研视角同时投向更广泛的民生关切:在土右旗防汛调研中,实地查看堤防加固、排涝工程运行情况,立足当前急需和长远安全,提出“扎实做好灾后重建与明年汛前准备,加快补齐防汛基础设施短板,系统构建防汛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防灾救灾能力”等建议,助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土地增减挂钩调研中,关注项目规划、耕地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在农业保险调研中,聚焦保险品种覆盖、理赔服务效率、农户参保意愿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举措,助力完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在榆树病虫害防治调研中,深入了解病虫害发生态势,推动加强监测预警与科学防治,守护乡村生态环境与林业资源安全;在自然保护地调研中,研究优化空间布局、健全管护机制,推动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统一,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保障民生安全贡献人大智慧。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法之所护,农之所兴。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坚守为民初心、强化履职担当,以更完善的立法、更有力的监督、更务实的调研,持续擦亮“三农”工作法治底色,为包头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刘晓婷;通讯员:杜宇超)
(编辑:吴存德;校对:霍晓霞;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