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屋漏水问题屡见不鲜,不仅影响业主居住,更容易引发邻里矛盾。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房屋漏水的案件,明确了物业公司与业主在公共设施管理中的责任划分。这起案件不仅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法律参考,也为业主和物业公司敲响了警钟。



基本案情

邬女士是青山区某小区一楼业主。2023年2月5日和2月25日,她发现家中厨房吊顶、墙面及橱柜出现渗水情况,导致厨房吊顶被水浸泡、橱柜受损。经调查,漏水原因是下水主管道堵塞,导致二楼反水,进而流到邬女士家中。邬女士认为,下水主管道堵塞是楼上业主随意向下水管道丢弃垃圾以及物业公司未及时疏通管道所致。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及楼上业主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充分维护义务,业主对管道堵塞亦存在过错,最终判决物业公司和部分业主共同承担责任。
法官释法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机制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尽到充分维护管道的义务,导致管道堵塞,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邬女士楼上的业主在发现漏水情况后,应当及时处理,并保留相关证据,不能放任损失的扩大,否则也需承担部分责任。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房屋漏水问题成因复杂,处理棘手。事件发生后关键在于及时止损,无论最终责任归属如何,业主们都应当采取积极措施进行维修,防止损失扩大。物业公司也应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引发矛盾。只有业主与物业公司共同努力,才能构建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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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青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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