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
按照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全面开展本市2026年(注:填报2025年度运营数据)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统计年报、月报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履行申报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予以通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统计执法。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年报申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填报报表分为年报和半年报。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我市企业,均需参加本次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报送工作。
统计年报各报表填报范围详见下图。


(注:FDIN 4-7表请根据企业各自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填报。)

请在2026年5月22日之前报送,未按时上报的企业将不予补报。企业因未上报年报导致无法申请专项资金等后果的自行负责。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点击“企业端”,输入账号密码后登录。
登录后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非电子钥匙用户)-“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2025年新注册企业请先点击左侧条目栏中的“境内投资者管理”“境外企业信息管理”,核对更新境内外企业信息,再进入“年报信息管理”填报各表。

2025年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有关情况。(截止日期同上)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按照“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的路径打开填报页面并完成填报。
*填报注意事项*
1、请负责填报年报的人员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填报,弄清主要指标概念和计量单位后填报,切勿乱报、错报、漏报数据。填报过程中如有不明白的问题请及时咨询。
2、请各单位在统计系统境内企业信息管理页面及时更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关于数据口径、系统操作等问题可登录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zf.mofcom.gov.cn)—在线办事—我要报统计栏目,学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等常见问题答疑。
4、账号密码遗忘企业,可填写《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加盖企业公章,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发送至服务邮箱fec@ec.com.cn。
咨询电话:0472-6668676包头市商务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来源:包头市商务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编辑:郝莉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