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您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按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险种分类,享受相应待遇。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目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足额缴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门诊产前检查支付。我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机制,2022年10月1日起,将女职工生育保险妊娠期间门诊检查费用报销政策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的年度内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50%、60%、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4000元。
二、居民医保。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居民产生的生育医疗住院费用可以享受住院报销政策。
感谢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