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转学服务流程,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各区实际,近日,青山区、昆区、东河区等向社会发出公告,告知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办理转学的相关事宜。
青山区的办理时间为8月10日-8月14日,昆区和东河区的办理时间为8月17日-8月21日;办理地点为各区教育局。
持有各区户籍的学生转学,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转学条件者,将依据其房产和户籍信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随迁子女转学,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带有效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转学条件者,将依据其居住证信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本区内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初中阶段办理转学,参加中考时不享有“分招”资格。转学不划分片区,需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方可安排。
接收转学生的学校要将转学生材料规范整理“一人一档”,并建立转入学生台账。8月30日,接收学校将根据监护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学生监护人取得联系,通知转学结果。如对安排的学校不满意,可以放弃本次转学,回原学校就读。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学工;编辑:张玮;校对∶杜利国;一审:郝晨莺;二审:刘璟;三审:梁学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