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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3-26 15:10:04
已转办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3-26 15:10:05
已受理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3-28 15:09:33
已回复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4-07 08:50:06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经与区住建局核实,东方壹号院住宅小区属于在建项目,还未完全交付。反映人反映的位置属于开发商未完工区域,开发商施工方将施工材料堆放在园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也积极跟进园区建设进度,以及在施工区域张贴警示贴牌。感谢您对东河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