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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4-07 09:29:10
已转办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4-07 09:29:10
已受理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4-09 10:05:09
已回复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4-16 09:10:11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经与区城管执法局核实,停车场管理要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办法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137号)文件规定执行。网民反映的该区域为公共免费停车区域。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告知网民。感谢您对东河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