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违法停车短信通知后第一时间驶离,为何还会有处罚

  • 李妞
  • 2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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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昆南京港澳小区门口临时性停车数分钟,被连续两天判为违法行为,并要求缴纳罚款。因该区域无充足停车位,且在小区门口停车数量较多,本人车辆所载伤者也无法自行独立行走,故无法停车至距离较远地方。于是便选择临时性停车并将伤者搀扶至此处的刘福柱中医诊所后,即驾驶车辆离开,且完全也在手机收到信息通知后,第一时间驾驶离开。后在交管12123上申请撤销第二次的违法行为,未得到回复,本人担心超30天后还需缴纳滞纳金,故现已缴纳罚款,但认为两项罚款不合理,望给出合适解释。
已回复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审核    2024-04-07 09:21:36

已转办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04-07 09:21:36

已受理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04-07 09:40:20

已回复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04-09 09:23:54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04-09 09:23:54
尊敬的市民,您好!

经昆区交管三中队核实,来话人反映在帝景区间道被抓拍俩次的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昆区交管三中队于4月8日通过电话158****3809与来话人取得联系,询问来话人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帝景区间道转盘有明确标识消防通道禁止占用;明确告知来话人收到违停处罚信息后,如果车辆驾驶人十分钟内将车挪走可使用微信中的内蒙交警服务号中的违停免罚,但是一个季度只能使用一次;违停罚款没有滞纳金,如果对违停处罚有异议可自行前往昆区黄河大街市民大厅填写申诉表申诉。昆区交管三中队再次使用电话15848243809与来话人取得联系,来话人表示已知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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