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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4-16 14:32:42
已转办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4-04-15 09:45:19
已转办 包头市教育局 2024-04-16 14:32:42
已受理 包头市教育局 2024-04-19 09:46:24
已回复 包头市教育局 2024-04-19 16:12:24
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留言人做出解答:按照《包头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除小学一年级学生尝试实施零年级教育,允许来年重新就读外,其他年级学生完成每学年学习任务后一律随班升级,不允许留级。中小学校不得接收复读生或变相留级生。因此该生不符合留级条件。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符合学籍、户籍相关条件基础上,经转入地教育局批准,由转入地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不支持择校。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