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考核名义扣除我的工资且不按约定缴纳社保

  • 匿名用户
  • 1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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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3号-1的内蒙古华新机械有限公司,以考核名义违法扣除我的工资1000元。入职以来月平均工资为3100元。我认为此项罚款已违反劳动法,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入职时公司与我约定入职后前三个月为劳务派遣,三个月后转成正式员工并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如今本人已入职六个月,公司仍未为我购买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因此本人求助劳动监察部门,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已回复 青山区委办公室

已审核    2024-04-15 15:10:00

已转办  青山区委办公室  2024-04-15 15:10:00

已受理  青山区委办公室  2024-04-25 09:06:47

已回复  青山区委办公室  2024-04-25 09:13:26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青山区委办公室 2024-04-25 09:13:26
尊敬的市民,您好!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目前该公司已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取消处罚,并承诺开始办理社会保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办理单位: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2-361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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