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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4-18 10:14:04
已转办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04-18 10:14:04
已受理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04-18 10:50:53
已回复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04-19 16:37:14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路口处实线变道的问题已收悉,民警通过网民预留手机号电话联系网民,告知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罚款100元。关于网民提供的蒙BQK162违法线索,民警将进一步核查,核查违法行为属实的,将对该车辆作出处罚。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