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如何正确理解金融机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对工作人员和客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释义】本条第三款是关于金融机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频发,给社会公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范金融犯罪宣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条第三款对金融机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作了规定。此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作了专门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对工作人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在有关业务活动中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提示,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本人有关卡、账户、账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作出警示。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面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金融机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自身合规经营与守护用户权益的重要支撑。
金融机构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和丰富的网点资源,为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向客户普及金融犯罪的常见类型、作案手段和防范方法。同时,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也可以适时地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客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
除了线下宣传,金融机构还可以利用线上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例如,银行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文章、视频和案例分析,向客户传递最新的诈骗手段和防范知识,还可以利用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客户发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提醒信息,提高客户的防范意识。
金融机构在法治宣传教育中还可以发挥专业优势。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具备丰富的金融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能够帮助客户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例如,银行可以通过对客户账户交易的监测,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同时,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安全的支付工具和服务,例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并加强对这些支付工具和服务的安全管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内容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释义》第143-1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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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时代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