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拟于G6京藏高速公路管辖范围内新增两处移动测速抓拍取证设备点位,现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2月26日00:00至2026年3月7日24:00(为期10天)
二、启用时间
2026年3月8日00:00
三、设置地点
G6京藏高速公路由东向西599公里处(银川方向)
G6京藏高速公路由西向东595公里处(北京方向)
该点位小型汽车限速不得超过120Km/h,除小型客车,其他车辆限速100Km/h。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公路三支队
2026年2月26日
(来源:内蒙古高速交警三支队)
(责任编辑:霍晓霞;值班主任:张燕青;一审:张飞;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