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近期
包头交警在全市范围内严查
非标老年代步车在公共道路行驶
全力维护市区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1.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也就是“非标电动四轮车”。
2.合格证上显示,厂家在产品生产申报时,以“观光车”“厂区代步车”的名义进行申报。
3.其生产并不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标准,不需要进行产品一致性认证,仅需满足厂家制定的企业标准即可。
4.其使用场景只能是景区、厂区、园区等封闭区域。
市面上销售的“老头乐”多数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属于“非标电动四轮车”,它们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也不具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领上牌条件。所以无法上牌,也严禁上路行驶。
这些车辆可以在景区、园区、厂区等封闭场所使用,不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道路上行驶。
市民在购买车辆前,首先要查询或咨询所购买车辆是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
可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可输入车辆型号(在车辆的合格证上或者车辆铭牌上可找到车辆型号)查询车辆信息。
如果查询到了,那么就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合规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有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认定证书,销售门店要向用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轻信
老年代步车
“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老年代步车